第二十一章 提干大比,终
或许台下的观众没什么感觉,但台上剩余的武者却是明显感觉的到,勾鲟似乎在一瞬间,变强了,他的速度提升了一大截,下手似乎也是更为疯狂,只有高台上的李毅,望着下方的勾鲟,眼前一亮!
十七人说多不多,但说少也不过是一个回合的功夫。
“砰!”
随着最后一人被勾鲟狠狠拍飞了出去,另一边,王渊似乎已经等在了那里,此刻他周围没有任何人,显然比勾鲟还要早一步结束。
见到这一幕,勾鲟眼中的红光不由得再次浓重了几分,手臂上的血纹几乎已经爬上了他的右侧面颊。
望着如此模样的勾鲟,王渊眉头不由得皱了下皱,也不怪他如此,顺着他的目光望去,只见此刻的勾鲟卖相是十分邪性。
血纹沾身,利爪勾魂;冷目凝视,不动如长江映月;弓腰拔身,动辄似利剑穿云!
好一个魔道小郎君啊!
“唰!”
也不过多废话,勾鲟一个闪身助跑,犹如饿虎扑食,又好似雄鹰展翅,纵身跳到王渊的上方。
话说他这又是跑又是蹦又是扑棱又是蹬的这哪是起跳!这分明是起飞啊!
花开两朵,各表一只!
这边,王渊见到直接在自己上方挥爪而下的勾鲟之时,倒也不慌,双手打出道道青色掌影,每一道竟是都能准确无误的命中勾鲟要下落的地方。
到底是在空中不好借力,也不知勾鲟是酒精上脑了还是内劲冲了头,竟是想到用这种脑袋朝下的方式也人对战。
不过话说下面有下面的好,上面自然也有上面的妙,只见他空中后翻一百八十度,接前直空翻五百六,背转四百五接俄式转体七百二,同时移三位。
几乎是以与王渊平行的姿态,变爪为掌,双手拍出,与王渊来了个对接。
“砰!”
两道强横的内劲自二人的手掌间传开,没有想象中的俩人同时倒飞,更没有一方倒飞出去,另一方不动如山。
两人强大的内劲几乎是同时拍入对方的身体里,一瞬间,两人几乎是面对面的趴落地上、、、、、
这一拜,忠肝义胆、、、、
勾鲟的体内如同被扫荡了一般,王渊那青色的内劲犹如秋风卷落叶,席卷勾鲟的筋脉,令他一阵酸爽难耐,的亏勾鲟的体内有着血影与庚金两道内劲,废了不少的内劲,终于是将其磨灭。
将体内的内劲全部磨灭,勾鲟终于是能动弹了,反观另一边,王渊却还是如同死狗一般,趴着地上紧皱着眉头,显然还没有将庚金内劲驱逐。
“王兄,抱歉了!”
得知王渊可能身份不凡的勾鲟也不敢过多的罪,先是说了一句,旋即一把提起王渊的身体,扔下了擂台。
“咚咚咚!”
“我宣布!本次比武结束!第一名,八十五号,勾鲟!”
随着裁判宣布出结果,台下顿时沸腾了起来,而秦山市的网络平台上,此刻众多观众也是记住了勾鲟这个名子。
“勾鲟兄弟好本事!”
台下,王渊显然也是醒了过来,不过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儿而生气,倒是好气量,不过在王渊看来,他也不过是仅仅想要争个第一罢了,升灵丹这种东西,凭他的家世倒是不缺,升灵丹每个人只能食用一次,之后便会产生抗药性,吃再多都没用。
在王渊看来,升灵丹这种东西,只有留到第六重的时候再使用才最好不过,因为第六重与第七重是个练骨与炼血之间的坎儿,那时候吃,才能将药性发挥到最大。
“不过是侥幸罢了!”
勾鲟也是客气的回了一句。
“勾鲟是吧!你很不错!我看你气息,怕是不久就要突破后天四重了!给你句忠告,升灵丹最好是留到后天六重的时候再吃,才能将药效发挥到最大!”
最后,李毅在无数人目眦欲裂的目光中,将丹药交到了勾鲟的手中。
与此同时,场下的一处角落中,刘云五人望着台上万众瞩目的勾鲟,目光皆是复杂无比。
他们并没有走,而是躲在角落中,想要看看勾鲟到底能走到哪一步,显然,现在的勾鲟已经是他们仰望的存在了。
“黑的纯粹,白的肮脏?”
刘云望着台上的勾鲟,想起了他说过的话、、、、、、
随着比赛结束,勾鲟等二十人被带入了一个超大型的社区,这里到处可见一身黑袍,胸口处绣着蟒蛇图样的武者,显然,这里便是天蛇帮的总部了。
这是一处宽大无比的半古式大殿,上方大大的战字摄人心魂。
大殿当中已经有十余人在那里坐着,好像是在谈论什么,只见最上方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,他骨瘦如材,但气息却极其沉稳,给勾鲟的感觉是一点都不输于李毅。
老者的下方左右手坐着两人,一位身材消瘦面有胡须,另一位一身的肥肉脸上还有一块疤痕。
两人的下方并列各坐着五人。
启禀堂主,这次增加的二十名小头目都已经带来了。
随着勾鲟等人进入大殿,殿中的十余人顿时将目光投射了过来,勾鲟等人顿时觉得心中一堵,如同被什么洪水猛兽盯上了似的,好不自在。
不过好在这些人只是望了一眼便将目光放在最上方老者的脸上。
“首先,欢迎诸位的到来!这里是战堂,我是战堂堂主严平,下方这两位是许香主与陈香主,而下方的十人则是你们以后的顶头上司,大掌事!
好了!闲话也就不多说了,诸位大掌事直接挑人吧!每人挑两位增入手下的掌事中!”
老者似乎并不喜欢过多的言语,只是交代了几句,便不再说话。
这边,老者的话音才刚落下,勾鲟顿时便感觉到几道贪婪的目光,望向了自己,挑目望去,却见几位大掌事似乎不约而同的走向了自己这里。
“这位便是勾老弟吧!不如加入我麾下如何?”
“哎!你那破地方鸟不拉屎的,手下的几条街区连个人影都没有,有什么好去的!勾老弟不妨来哥哥这里,哥哥这里临近商业街!”
“我看勾老弟不妨来我这里、、、、”
·······
作者说:【最近有在考虑一件事情,就是不知书友们觉得像这种书是应该诙谐一点还是严谨一点!
我个人觉得太严谨的话有些单调,而诙谐的话,人毕竟是黑暗流,立志要当老魔头的主角,内心活动总不能太过频繁,搞得跟吊丝一样!
我个人可能会以一些旁白的形式来调侃一下,活跃一下各位老爷们的心理!
当然,如果书友们反感这种写法的话,就不妨提一下建议,我会适当调整风格。
毕竟是个新人,写过最多的一本书,才五十多万字,还扑了,不太了解诸位的口味,请见谅!